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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专项说明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

了审慎调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养殖户、控股子公司等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

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有《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的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

司投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在开展证券投资的同时,公司

要持续完善业务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资理财业务从授权、执行、监督

到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程序,强化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和

责任,并建立内部问责制度,增强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管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已指定相关部门评估投资

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应当杜绝投机行为,公司已建立起《衍生品投资

管理制度》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

中,公司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

     三、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外

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

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

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

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每半年对

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

   五、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

务,有助于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

响,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业务事项。

    六、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是

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

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也切实可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可行性报告。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

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

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真实反映企业

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事项。

    八、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佳芬__________




陈焕春__________




蔡曼莉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