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关于所属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 告编号:2023-05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楚雄
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有色)于近日收
到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3 年 10 月 12 日,滇中有色收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下
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楚环罚字〔2023〕5 号)。
经调查核实,滇中有色粗铜、阳极铜、硫酸铵产品产量
先后突破原有环评审批生产规模,针对上述情形,滇中有色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生态环境部门审
批,至调查时滇中有色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二十五条的规定。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滇中有色“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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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处罚款 24.2 万元整。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滇中有色超环评审批产能基本情况
滇中有色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
坏事件,且已按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8
年 5 月 29 日。
滇中有色通过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实现产能挖潜,系统
生产规模逐年提升,粗铜、阳极铜、硫酸铵产品产量先后突
破原有环评审批生产规模。滇中有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做到“增产不增污”,期间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实施完
成多个环保项目改造,做到了生产废水零排放,废气主要排
放口设置烟气在线监测,同时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
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符合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核定的排污口的排放要求。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滇中有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产量超过原
有环评审批生产规模的情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目前正在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后报云南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并按环评文件要求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公司将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所有新建项目严格遵照《环
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具体要求,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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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批复不开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
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
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经公司核查,上述处罚决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和
第 9.5.3 条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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