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
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07月31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
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近期,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就城发
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
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宜征询公司的意见。考虑到该项目
刚进入运营期,仍需继续培育。经研究,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
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投资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
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将相关项
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
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构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