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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发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10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

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18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

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    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6,387.08              5,900.00
1.2    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3,732.00              6,200.00
1.3    大庆市 2X15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79,981.32             50,000.00
  2    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2.1    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               49,209.30             29,300.00
       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保升
 2.2                                                    18,305.51              9,100.00
       级改造项目
 2.3   张掖危废(固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中心         50,750.05             36,300.00
  3    污水处理项目
 3.1   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                           12,789.90             11,900.00
 3.2   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23,026.91             21,1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60,200.00              60,200.00
                       合计                            364,382.07            23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    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6,387.08              5,900.00
1.2    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3,732.00              6,200.00
1.3    大庆市 2X15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79,981.32             50,000.00
  2    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2.1    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               49,209.30             29,300.00
       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保升
 2.2                                                    18,305.51              9,100.00
       级改造项目
 2.3   张掖危废(固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中心         50,750.05             36,300.00
  3    污水处理项目
 3.1   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                           12,789.90             11,9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47,300.00             47,300.00
                       合计                            328,455.16            196,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

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

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3.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

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4.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5.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分

析。经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