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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关于不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洋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如再次触发“洋丰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洋丰转
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洋丰转债”的向
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号”文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16,981.13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
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认购不足1,000,000,000.00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4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0.00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洋丰转
债”,债券代码“1270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3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8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4 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洋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0.13元/股。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4,529,290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 49,799,694 股)后 1,254,729,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年5月
11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0.13 元/股调整为 19.94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
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将公司“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4元/股调整为17.76元/股,转股
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604股)后1,254,732,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洋丰转债”
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76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5月
17日。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404股)后1,254,732,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22日实施完
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洋丰
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57元/股调整为17.3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
年5月23日。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
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价从 2023 年 12 月 2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已触发“洋丰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
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
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
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如再次触发“洋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 月
23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洋丰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洋丰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