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下列各个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审慎研究,现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会计师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黄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我们认真审阅了黄毅先生的个人履历,本次董事会所聘的高级管理人
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黄毅先生为公司公司总会计师。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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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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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梁戈夫 王彦沣
苏 麟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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