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5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3-036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15:30 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号 7 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应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3,076,5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3.2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3,007,6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3.2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刘广博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朱春松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017,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
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33,100 股
(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430%;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164%;弃权 33,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40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定君、覃锦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