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凯: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 嘉凯 公告编号:2023-05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 202 号)。公司现将《事
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
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
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
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
辩权利。”
如后续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