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6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 1,278,2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回购价格为 3.43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50,986,609 股减至 2,249,708,409 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监事会 第九届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78,2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 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1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 事宜获得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9),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 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4、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监 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 1,95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4.8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6、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6), 以 2021 年 6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136 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 1,95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8 元/股。 7、2022 年 6 月 11 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预留的 27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 明确,该部分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8、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是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激 励对象中 1 人在考核期内离职、1 人在考核期内去世、4 人在考核期 3 内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78,2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 6.55%,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6%。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六章“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 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2021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986,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986,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完 成后,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4.88-0.45-1=3.43 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4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及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常情况处理”的 4 规定,激励对象身故的,当年达到解锁期且满足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 的,可解锁部分应该在半年内申请解锁;若未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解锁 的,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当期解锁日之后 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对去世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 3、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4,400,844.60 元(含利 息),其中不含利息金额为 4,384,226.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3 年 12 月 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XYZH/2023ZZAA3B004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2,249,708,409.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购 注 销完成 后 ,公 司 总股本 由 2,250,986,609 股 减 至 2,249,708,40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的 12,521,270 0.56% -1,278,200 11,243,070 0.50% 流通股 2、无限售流通股 2,238,465,339 99.44% 0 2,238,465,339 99.50% 3、股本总数 2,250,986,609 100.00% -1,278,200 2,249,708,409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全力以赴履行工作 职责,尽可能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3ZZAA3B0044)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