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07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专业的判断,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材
料,该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 0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张旭明 刘 洋
李红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