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11-28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98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096)。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30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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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 103 号中国工艺大厦一层,
重药集团北方销售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7 人
1.01 选举袁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少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陈义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魏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曾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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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选举陈逢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刘胜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刘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蔡仲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议案 1.00、2.00 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
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二):
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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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副楼 203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
通知附件 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副楼 203
联 系 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传 真:(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cq-p.com.cn
邮 编:401120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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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0;投票简称:重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有候选人 7 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
配给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 2.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候选人 4 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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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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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人数 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人 人的选举票数
1.01 选举袁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少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陈义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魏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曾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人 人的选举票数
2.01 选举陈逢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刘胜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刘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蔡仲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
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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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法人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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