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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3-08-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文件,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
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审议《专项报告》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