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2名因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
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24.71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754,425,348.00股
减少至1,754,327,54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54,425,348元降低至
1,754,327,548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
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8:30-12:00、13:00-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
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5、电子邮箱:ir@eastchinapharm.com/hz000963@126.com
6、其它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到达地邮戳时间
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
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