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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
12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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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联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19人,代表股份571,736,8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09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0,335,7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8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
股份51,401,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54,828,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6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427,85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
51,401,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28%。
    3.除监事赵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公司董
事、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余孝民先生、董事张慧玲女
士、独立董事丁宝山先生、监事董雪峰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除
总会计师杨存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刘鹏、秦
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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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571,525,0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30%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45%;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17,1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37 %;
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31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571,525,0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30%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17,1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13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3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571,525,0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30%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17,1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13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571,596,8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755%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88,9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4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总表决情况:
    571,525,0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30%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17,1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13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7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0%。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71,596,8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755%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88,9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4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71,596,8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5
99.9755%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88,9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4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
    总表决情况:
    571,596,869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755% ; 140,000 股 反 对 , 占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245%;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4,688,961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47%;14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3%;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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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鹏 秦行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
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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