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3-27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 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 2002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岱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7,708,26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0,560,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7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17,147,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5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2,961,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4%。 (二)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401,163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893%;反对 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0%;弃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401,163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893%;反对 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0%;弃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4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401,163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893%;反对 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0%;弃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401,163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893%;反对 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0%;弃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96,263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7906%;反对 1,16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6%;弃 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1724%;反对 1,16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9.1821%;弃权 1,3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4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袁佳宁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由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履行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况 : 同意 17,152,167 股,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3/4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9.9668%;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袁佳宁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除审议以上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科峰、田浩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