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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泰汽车: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商银行)2023-05-2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泰汽车

    股票代码:0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东路 358 号嘉福商务大厦 2 号楼 1、
2、10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取得)

    签署日期: 2023 年 5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
或减少其在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上市公司/众泰汽车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铁牛集团            指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通过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取得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上市公司
                         471,357,3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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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法定代表人         周镔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东路 358 号嘉福商务大
注册地址
                   厦 2 号楼 1、2、10 楼(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3MA28EXDT4N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
经营范围           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凡涉及后置审
                   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12.49%股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详见工商登
                   记信息。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


         在该公司职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者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务                                  区的居留权


 周镔     行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本次为铁牛集团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的众泰汽车
股份 468,000,000 股,经过公开拍卖流拍后,根据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20)
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四《民事裁定书》及(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五《民
事裁定书》,依法抵债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指定的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名下。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上述抵债的 468,000,000 股
股份已完成过户。

    2. 2022 年 8 月 23 日,铁牛集团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铁牛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质押股票的实物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规
定,普通债权按债权金额比例获偿未质押股票。2022 年 10 月 21 日,浙江省永
康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六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铁
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铁牛集团因实施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
院裁定认可的《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永康支行普通债权部分应分得的 3,357,323.00 股股票扣划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指定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名下。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述抵债的 3,357,323.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上述股份总计 471,357,3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会按照深交
所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市场行情择机进行部分减持,具体减持计划请以后续减
持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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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为执行法院裁定取得。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 次 权益 变动 后 ,浙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金华 分 行将 持有 众泰 汽 车
471,357,323 股,持股比例为 9.3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所持众泰汽车股份
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未对外质押,也未被冻结。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众泰汽车股
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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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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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四《民事
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五《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六十三《民事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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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众泰汽车                    股票代码       000980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信息披露义务人街道宾虹东路 358 号嘉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行                        联系地址      商务大厦 2 号楼 1、2、10
                                                               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0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0 %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71357323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9.35%
份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1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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