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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1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

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临-02)(以下

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9,159,029 股, 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省投集团的《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告知此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期间省投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4,579,500 股,占比公司总股本的 1.00%,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 临-1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价格        占上市公司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元/       总股本比例
             方式                  (股)         (元/股)
                                                              股)            (%)
福 建 省投
           集 中 2023 年 5 月 15
资 开 发集
           竞 价 日-2023 年 5      4,579,500       10.46      10.15-11.21     1.00
团 有 限责
           交易 月 17 日
任公司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 2017 年省投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270,565          8.58 34,691,065            7.58
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9,270,565          8.58 34,691,065            7.58
限责任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省投集团将

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

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

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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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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