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大中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作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就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赫公司”)根据《用
地协议》及《用地补充协议》约定,向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财务资助用于碳酸
锂项目前期征地费用,主要是为尽快取得大中赫公司碳酸锂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公司项目
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公司临武锂矿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度。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遵循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大中赫公司延期前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归还期限,以及本次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卢文兵:                                       魏远:



   王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