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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臣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和了解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听
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指标设定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
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
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贾齐正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
共同控股股东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共同提名杨国府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杨国府先生的《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认为杨国府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补选杨国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占红                 李   玲              丁利力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