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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臣实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下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
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一
致,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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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10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6.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0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劵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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