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拓山重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5-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拓山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拓山重工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66,7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4.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32.08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 5,827.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04.41 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2〕279 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5,665.52     34,713.66
  2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05.25      3,505.25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1,985.50
                       合计                          45,170.77     40,204.41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募集资金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1 日募集资 投资进度
                                          诺投资金额
                                                     金实际投入金额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                               35,665.52 34,713.66       6,091.64       17.55%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                                3,505.25   3,505.25        800.00       22.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上述数据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
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线建设项目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
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而本次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因受到 2022 年长三角地区客观环境影响,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
多环节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工程建设周期长于预期,从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
有所延缓,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将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 境的变
化影响,工程建设出现不同程度的放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
行性没有发生变化、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
途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 实际实
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
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益民                      居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