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72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否决议案:否 2、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修改、增加议案:无 3、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杨顺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56,02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335%,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6,0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4%; 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弃权 12,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5337%;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5%; 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08%。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2 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5 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7 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6,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2 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3 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19 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20 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21 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22 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23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5337%;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志强律师、曹鑫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