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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山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01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9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
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
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
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
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
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
杨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并于2023
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财务相关数据已经进行更新,现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兼顾
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故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取消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3 年三季度的整体财
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
营成果,对 2023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拟以总股本 74,666,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股利 29,866,6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
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
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
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3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