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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8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数为 72,715,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5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15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
份数为 34,164,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3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11,895,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452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 人,
代表股份数为 11,895,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2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 1-5、7-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 1-5、7-10、1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
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3、提案 2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提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股票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股票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6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7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
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0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10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0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12
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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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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