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8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数为 72,715,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5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15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 份数为 34,164,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3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11,895,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452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 人, 代表股份数为 11,895,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2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 1-5、7-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 1-5、7-10、1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 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3、提案 2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提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股票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股票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6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7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 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0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10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0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12 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3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