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1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公 司 已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
  月1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
  间:2023年5月19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5号西安绿地假日酒店二楼翠
  玉厅一。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袁江先生主持。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现行
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5,00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5.007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7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7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
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333%;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2年度薪酬并拟定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333%;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并拟定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333%;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6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农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付馨仪律师、张怡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