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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规定,段又生、金春阳、郭世辉作为农心
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材料后,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报告,
基于对相关事项的认真研究和审慎判断,现对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核
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
的情形。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始终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
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的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
实施方式,是基于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的原则作出的,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
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障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调整“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
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的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段又生                金春阳                 郭世辉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