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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绿生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5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6月16日起至
2024年6月5日止。

    合同签署日期:2023年6月15日

    合同签署地:宁波江北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
董事长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尚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的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明细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汇绿生态
            汇绿园林
科技集团
            建设发展     100%    57.77%   125,220   15,000         10.00%   否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注:“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5、17、18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伟

       注册资本:280,000,000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城市雕塑及工艺美术工程、桥梁建筑工程、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
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园艺作物的
种植;水土保持及保护;室内电力线路、照明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道路
及广场保洁服务,城市规划编制、旅游规划设计、城市照明设计、道路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咨询服务;园
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

       股权结构:汇绿园林为汇绿生态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60,877,599.99
 负债总额                                             1,306,089,380.73
 流动负债                                             1,304,673,165.19
 预计负债                                                 78,000.00
 净资产                                                954,788,219.26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409,314,297.21
 营业收入                                      563,818,714.77
 利润总额                                      59,219,736.36
 净利润                                        43,399,670.02


    信用等级:AAA-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乙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
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壹
亿伍仟万元整)。
   (五)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法将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
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后,视为甲
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且加重乙方担保责任(利率
按规定调整的除外)的,须征得乙方同意。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是否确定,甲方将主
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最高额保证债权均一并相应部分或全部转让,
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确定
后,甲方转让部分主债权的,乙方同意保证债权也相应部分随之转让,甲方 (以
未转让的部分主债权金额作为其享有的主债权金额) 与受让人(以受让的部分主
债权金额作为其享有的主债权金额)按各自享有的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乙方的保
证债权并均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行使;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
确定前,甲方转让部分主债权的,乙方同意保证债权也相应部分随之转让,原最
高额保证所担保的甲方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相应减少(即原最高额保证担保的甲
方主债权最高额扣减已转让的部分主债权金额,待甲方未转让的部分主债权确定
后,甲方(以未转让的部分主债权金额作为其享有的主债权金额)与受让人(以受
让部分主债权金额为其享有的主债权金额)按各自主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乙方的
保证债权,并均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行使。

   3、在保证期间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
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乙方有义务
向甲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及所有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并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
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对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按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主合
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本息的,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清偿该债
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解除主合同或提前收回
债权的,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相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八)违约事件及处理

   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1.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1.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之6所述事件,严重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的;

   (1.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1.5)乙方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案
件,且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或所提供担保不能令甲方满意;

   (1.6)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乙方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因其
对外担保而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且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或所提
供担保不能令甲方满意;乙方为自然人的,发生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财务状况
恶化事件,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且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或所提供
担保不能令甲方满意;
   (1.7)乙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危机,或乙方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且未按甲方
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或所提供担保不能令甲方满意;

   (1.8)乙方所处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且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或所提
供担保不能令甲方满意;

   (1.9)乙方在与甲方或广发银行(指广发银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立的任何分支机构,下同)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
件;(仅适用机构担保人)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
措施:

   (2.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2.2)要求方提供新的足额、有效的担保;

   (2.3)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4)宣布乙方在与甲方及/或广发银行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授信本息
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尚未发放的授信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
放或办理;(仅适用机构担保人)

   (2.5)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乙方在甲方及/或广发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的
款项扣划以清偿债务人及乙方对甲方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如该账户币种与主合同项
下具体授信业务的计价货币不同,当具体授信业务的计价货币为外币的,则按扣
收当日甲方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当具体授信业务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的,则按
扣收当日甲方公布的现汇买入价折算;

   (2.7)法律法规允许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需要其他股东方
提供担保、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的担保,考虑了汇绿园林的正常资金需求,
并能够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汇绿园林近年来经营状况
良好,资产负债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文件签署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25,220万元,均为为全资子公
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5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
期债务,不涉及相关担保引起的诉讼风险。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发银行宁波分
行尚未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担保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