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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绿生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的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前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一)具体内容

    2023年4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印发《关于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45号),监管函指出:

    “你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灵哲”)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履行情况为“正在履行中”,而深圳灵哲于2021年12月
超出承诺上限减持公司股份,违反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
友谊、你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蒋向春在你公

                                    1
司重新上市未满一年即违反任职期限承诺。你公司未及时核查并披露相关方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
条、第11.11.1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5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刻反省,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制度要求,强化
信息披露指标意识,对各种可能触及披露要求的数据指标进行梳理和定期跟踪,杜
绝信披失误风险。最近三年以来,公司通过完善治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对
董监高合规培训等措施,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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