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2023-11-16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相关议案的内容,包括: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计划,对公
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张志宏 吴京辉 张开华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