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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锻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参考了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强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发                   谭 青                   张 金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