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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港: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06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顺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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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
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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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
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
关系,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了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
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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