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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
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
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相里六续:




   王   军: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