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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所有出席会议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
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
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
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