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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太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
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44,865,4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5.76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32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6.69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9,53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6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7,412,4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7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7,41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6.7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
投票权,独立董事高建萍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
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因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参会,公司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欧
阳文昊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8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
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39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874%;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
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8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
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39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874%;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
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8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
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39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874%;反对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
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鑫律师、胡晓丹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