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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太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1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及9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
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
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60,656,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1.6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32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6.55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5,32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5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098,7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9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09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6.9409%。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6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
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09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7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6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
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09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7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6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
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09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75%;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鑫律师、原小放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