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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1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
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
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
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
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
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