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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夏厦精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10-27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
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
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至少各召开一次。目前,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予的权利。出席董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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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并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
则》,对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召开方式、审议程序、决议等作出明确规定。监
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目前,公司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监事会
选举产生。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予的权利。出席监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提名、选举、特别职权、
独立意见等作出详细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刘光斌、周成光、
计时鸣为独立董事,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
项情况,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有效
运行的督促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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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夏挺先生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对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主要职责、提名、更换等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
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免去夏
挺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聘任李志杰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换
届为止。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志杰
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秘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及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
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
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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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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