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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夏厦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11-0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1,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3〕1892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财通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夏厦精
密”,股票代码为“001306”。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550.0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
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
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
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 69.88 元/股(含 69.8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7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0,72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3,047,550 万股 的
1.008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1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3.63 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11 月 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53.63 元/股,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5、本次发行价格为 53.63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8.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4.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7.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53.6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2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90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市
                       T-4日股      2022年扣      2022年扣非                     市盈率
                                                               盈率(倍)-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后EPS(元/                   (倍)-扣非
                                                                 非前(2022
                       (元/股)    (元/股)        股)                        后(2022
                                                                   年)
                                                                                   年)
301368.SZ   丰立智能      36.30      0.3738         0.3120         97.11         116.35
002472.SZ   双环传动      26.90      0.6825         0.6648         39.41          40.46
688017.SH   绿的谐波    123.00       0.9207         0.7560        133.59         162.70
002896.SZ   中大力德      35.97      0.4390         0.3329         81.94         108.05
                       算术平均值                                  68.26          78.41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出于主营业务相似度考虑,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了绿的谐波和中大力

 德。


        本次发行价格 53.6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8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78.41
 倍,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29.90 倍,超出幅度为 50.13%,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客户开发方面,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加强客户服务,用精度高、可靠
 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提升客户粘性,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



                                              3
这构成了公司客户资源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客户包括下游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如牧田集团、博世集团、泉峰科技、
日本电产、瀚德集团、海康集团、亚萨合莱、奥仕达等。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
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大型客户,如创科集团、比亚迪、舍弗勒、ABB、松下集
团等。
    进入这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需要严格的产品试验性验证、小规模试用、持
续改进等一系列程序,经历长时间的相互磨合,在确认性能稳定可靠后,才能开
始合作。公司已经进入上述客户供应商体系,但由于公司产能有限,未能全面放
量销售。未来,待公司产能进一步扩张后,目前储备的客户资源可以快速促进公
司销售收入增长。
    发行人部分客户资源情况如下:
                                             客户资源情况
    主要产品
                          多年合作客户                      报告期内新开拓客户
                  2003 年开始,陆续开拓了牧田集
  电动工具齿轮    团、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                   创科集团
                    司、泉峰科技、博世集团等
                  2013 年开始,陆续开拓了瀚德集
                  团、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
                                                    比亚迪、舍弗勒、广州尼得科汽
    汽车齿轮      有限公司、恺博座椅机械部件有
                                                        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限公司、尼得科电机(大连)有
                             限公司等
                  2003 年开始,陆续开拓了日本电
                  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日本
 减速机及其配件    电产新宝(浙江)有限公司、        南京金百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Nidec Motor Corporation、海康集
                               团等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工艺创新、设备优化作为技术研发的重
点工作。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36 项发明专利和 77 项实用新型专
利,涵盖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在主营业务产品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技术沉淀。
2015 年 9 月,公司荣获“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荣誉;2019 年 3 月,公司
与北京工业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
展全面合作,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全面技术合




                                         4
作;2019 年 9 月,公司开设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技术研发为公司未来进一步
提升产品的设计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发行人结合自身多年累积的技术储备及设计与制造经验,能够对下游客户新产品
的研发需求进行快速回应、解决和反馈,满足客户对新产品高标准的要求,进而
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3)先进的生产能力
    齿轮制造行业主要的加工工艺一般分为切削加工、精锻锻造以及粉末冶金等。
其中,切削加工技术用于生产较为精密的齿轮。发行人齿轮产品主要采用的是切
削加工技术。硬齿面切削使齿轮的制造精度和效率稳定提高,还能降低齿轮传动
的噪声。精滚、磨齿等核心的精密制造工序都由发行人自行切削加工以保证产品
达到客户要求的精度标准,并避免发行人加工图纸、生产工艺、工艺参数和其他
技术诀窍外泄的可能性。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小模数齿轮的高速干切滚齿
技术,高转速、低噪音汽车齿轮磨削方案技术,薄壁、高精度电机花键轴加工技
术,电机轴油封高转速鱼纹线加工技术等核心技术,能够改善普通齿轮高噪声、
高成本、低可靠、低寿命等诸多不足,生产出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
价比高的产品。同时,发行人通过外购方式为生产环节配备了先进的生产设备,
如德国数控滚齿机、数控蜗杆砂轮磨齿机等,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供保
障。
       4)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优势
    发行人严格贯彻质量控制体系,不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发行人按照 ISO9001、IATF16949 等标准建立并实施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成
为进入相关行业国际知名企业集团供应链体系并长期保持稳定关系的关键因素
之一。发行人通过外购方式为质量检测环节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如马尔轮廓
仪、克林贝格齿轮检测仪、蔡司三坐标测量机等,保证产品的精度、可靠性与一
致性。发行人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体系是获取新客户,与客户建立长期
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的关键因素。
       5)产业链优势
    小模数齿轮对于产品精密度要求较高,对于生产设备、刀具提出更高的要求。
发行人母公司夏厦精密主要从事小模数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子公司宁波夏




                                     5
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设备、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了主体
加关联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发行人开拓了设备和耗材刀具的业务,目前除满足自
身生产外,还实现向同行业公司销售。目前,高端齿轮加工用刀具,主要依赖于
国外进口,存在到货周期长、成本高等不足。发行人已研发形成超硬超细高速干
切硬质合金齿轮滚刀等刀具相关的核心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可以快速响应齿轮
的生产和研发需求,无需等待漫长的到货周期,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主
体加关联产业链优势既保障了发行人产品品质,又可提高发行人产品附加值和毛
利率,同时与同行业相比在关联产业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发行人在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产
业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不断优化升级产品,向
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新领域不断开拓,并且凭借较为强劲的研发能力、规模化
的生产能力、良好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了
优势地位,定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530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702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93.6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842,34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
量的 93.27%,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
模的 3,056.28 倍。
    (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为 7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53.63 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3,126.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130.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74,995.65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




                                    6
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
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
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
本次新股发行。
    7、按本次发行价格 53.63 元/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 83,126.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8,130.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4,995.65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
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
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
响的风险。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7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1、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在 2023 年 11 月 9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新股
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
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
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
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
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1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8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
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
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
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
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
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
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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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
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 2023 年 10 月 27 日(T-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




                                       10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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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