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680,203,875 元变更为 685,056,287 元,公司
总股本将由 680,203,875 股增加至 685,056,287 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68,020.3875 万元。 68,505.6287 万元。
1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深圳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深圳
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2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发起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发起
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 人、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
出资时间如下:…… 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
68,020.387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68,505.6287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六)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超过 3,000 万元; 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七)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方提供的担保; 他担保情形。
4 (八)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
他担保情形。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 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议。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须经出席董事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须经出席董事 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本章程有关对外 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规定就对外担保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
事项作出决议,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
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批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视损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
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追究当事人的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责任。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
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
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本章程有关对外
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规定就对外担保
事项作出决议,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批
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视损
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
第 六 十 一 条 个 人 股 东 亲自 出 席 会 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第 六 十 一 条 个 人 股 东 亲自 出 席 会 议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委托书。
5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自然人执行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事务合伙人或者非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 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或者由前述人士委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执行事务合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伙人或者非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
委托书。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非
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资格的
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股东单位的自然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非自然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应当由董事会、单 (一)董事候选人应当由董事会、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
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法设立的投资者
6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由董事会、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 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的股东提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由董事会、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的股东提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就选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2 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3
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就选举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2 名及 2 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由
股东大会决定,其成员由董事会以选举方
式确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3 名或以上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全部由股东大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会选举产生。
人。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7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 规定。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的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规定。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
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4
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如下(下列指标计算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如下(下列指标计算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8
算): 算):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指《深圳证券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指《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2023 年 修 订 )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
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 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
资产、获得债务减免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资产、获得债务减免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 ……
第 一 百 一 十 二 条 董 事 长行 使 下 列 职 第 一 百 一 十 二 条 董 事 长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和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5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
况; 况;
9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债券及
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如下: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 1/2 以上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
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 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
意; 同意;
10
…… ……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 ……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 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
意,且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
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 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
……
第一百九十三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三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
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重大影响的股东;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
重大影响的股东;
11 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
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
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 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
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6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
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