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7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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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 2023 年 12 月 19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
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
道五和大道 402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5)
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3.00 √
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提案 1.00 发表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2、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提案 2.01 和提案 3.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
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
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
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 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联系人:范誉舒馨、杨晓燕
电子邮件:dmbsh@k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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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
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8。
2、投票简称:康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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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如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人名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1.00 √
议案》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5)
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3.00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备注: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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