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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明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徐岱群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岱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5,611,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徐岱群
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徐岱群女士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90,5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减持后,徐岱群女士持有公司 5,611,022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4日,徐岱群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
10日,徐岱群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9,84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权益变动前,徐岱群女士持有公司6,001,562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权益变动后,徐岱群女士持有公司5,611,022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徐岱群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相
关监管规定,本次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徐岱群女士仍
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中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徐岱群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徐岱群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