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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2023-05-31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23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顺应产业发展态势,把握航空材料国产化发展机遇,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一步向航空新材料生产领域拓展,提高企业核心
竞争力。公司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兴办特种预浸料等
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书》,并拟通过注册法人单位开展相关业务,主要生产经
营范围为:特种预浸料、特种清洗剂及精细化工产品、特种胶黏剂等航空新材料
的生产与销售。项目规划总投资 1.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2 亿元,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二)内部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龙南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
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
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本次签订项目合同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名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地址:江西省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

   (三)类型:地方政府机关

   (四)法定代表人:钟旭辉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700314641062U

   (六)关联关系说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政府机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

誉度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

   (二)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 1.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2 亿元。

   (三)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五)投资进度:公司将于《投资兴办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

书》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的设立登记,120 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立项、
环评、能评、安评等申报手续。项目后续进度视地方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进度安排确定。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投资兴办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

   2、合作内容:乙方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办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

产项目,须注册为法人单位,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特种预浸料、特种清洗剂及精细

化工产品、特种胶黏剂等航空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 1.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2 亿元。

   4、建设地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高岽脑地块五

   5、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工、投产前及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费

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的便利条件。

   (3)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乙方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将施工用水、道路、用电通到

项目用地红线。在规划区内用电负荷 4000kVA 以下的,由甲方协调供电部门将公用

线路架设到项目用地红线外;用电负荷 4000kVA 及以上的,或需架设专线的按《龙

南支持园区工业企业架设供电专线或变压器管理办法》(龙开办发〔2021〕56 号)执

行。

   (4)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5)乙方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满 3 个月

的,甲方有权发出督促乙方开工。

   (6)甲方已知悉乙方的生产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甲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处生产

经营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工

商、节能审批等。

   6、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的设立登记;乙方

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立项、环评、能评、

安评等申报手续。
   (2)乙方须自收到用地四界示意图之日起 45 日内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好项

目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报龙南经开区项目办、市应急管理局初审并由龙南市自然

资源局审核通过后,再报龙南经开区管委会审定,审定后 45 日内完成地勘和建筑施

工图设计及图审。乙方须按审核通过的图纸和建筑材料建设。

   (3)乙方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办理相

关报建手续,并在取得开工建设所需的前置条件后开工建设;乙方正式开工建设之日

起 14 个月内完成 2 万㎡以上厂房、办公楼等建筑主体封顶,18 个月内试投产,24 个

月内须全面建成并达到容积率要求及投产。

   (4)乙方须按建设规划施工,未经甲方同意分期且擅自分散建设,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停工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须在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半年内达到入库标准并申报纳入统计,在投

产之日起 1 年内达到入规标准并纳入规模企业管理。

   (6)乙方须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

   (7)乙方须确保项目工程建设中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

等问题。

   (8)企业开工建设、完成装修、开始投产的时间须向龙南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履行书面报备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未按约定开工建设、完成装修、开始投

产。

   (9)乙方投产后应当在龙南市依法纳税。

   (10)乙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须在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开展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形势的变化以

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向航空新材料生产领域拓展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拓展材料领

域的规划布局,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暨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

及正式投产时间等是否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合同中的项目用地需要履行用地审批程序,土地使用权的是否取得和取得时

间存在有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能源评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依据相关政策,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备案等必要审批程

序;项目投产时,需要履行项目验收等必要程序;项目的前期相关审批准备工作尚在

进行中,是否能完成审批和审批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的出资计划和时间将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状况及行业

的发展趋势而定。

   5、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

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

   6、本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兴办特种预浸料等航空新材料生产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