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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箭牌家居: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7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决议等情况公告如
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洋路 20 号箭牌大厦 23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岳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41 名,代表股份数 860,298,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 965,612,800 股)的 89.093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名,代表股份数 813,697,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7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4 名,代表股份数 46,600,95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有 37 名,代表股份数 60,298,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数 13,697,1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数 46,600,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2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
     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860,298,066      851,473,153       98.9742%   8,824,913       1.0258%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51,473,153        85.3645%   8,824,913       14.6355%     0            0
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的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 60,298,066     60,298,066        100.00%         0            0        0            0
股东
         关联股东佛山市乐华恒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
     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诗雨、陈奕霖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