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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3-05-1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54 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8.88 元/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
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7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 1,38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0.00%。

    长青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
行“长青科技”股票 1,380.00 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1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
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以及存在《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第四十一条中的
其他违约情形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
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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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
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
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0,840,804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94,149,183,000 股,配号总数为 188,298,366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
截止号码为 00018829836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822.40457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40%(即 1,38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9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760.00 万
股 ,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数 量 的 80.00% 。 回 拨 后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中 签 率 为
0.0293151774%,申购倍数为 3,411.20228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
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经济参考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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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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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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