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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伊恩江因事请假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胡锦骊、独立董事康卫娜、独立董事胡军科及独立
董事上官俊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李群力、财务总监凌芝及董事
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500,000.00元变更为
人民币138,0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3,500,000股变更为138,000,000股。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以及其他内
容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
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公司将及时根
据授权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备案《公司章程》等
相关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具体修订内容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常州
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截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6,451.67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086.68万
元(不含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合计人民币7,538.35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7.9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09)。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