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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青科技”)于2023
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88 元/股,募集资金人
民币总额 651,36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7,295,221.89 元后,公开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064,778.1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3]230Z01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
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的金额(万元)
   1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26,222.81         26,222.8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72.87         15,272.87

   3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102.90          6,102.9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52,598.58         52,598.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分步建设,
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
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
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
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6、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7、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
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前述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青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对长青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