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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科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
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1.00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2.00                                                         √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                                                         √
             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提案2、提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于2023年6月2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
-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100
    联系电话: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
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
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4
    2、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长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
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
  1.00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2.00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3.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
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