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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域股份: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3.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 交易金额: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 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 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
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
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
                                    1
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7,000 万美元(或等
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公司将以银行授信额度以及自有资金
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
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
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
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所有远期结售汇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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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
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
易机会;
    3、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
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依旧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或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给公
司带来的履约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配备专业人员并选择开展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
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
结售汇业务。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远期结售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经营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
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

    五、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规定要求,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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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单纯以盈利为
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
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
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就该事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公司拟开展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
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风险可控。
    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为 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
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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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
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
率波动风险。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
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四)《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六)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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