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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通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罗进
辉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
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