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755 号 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20〕5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0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2 —